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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5-06-06浏览次数:11


各相关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2024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皖科重秘〔2025144号)转发给大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1.突出科产融合。提名者在提名时,要坚持“四个面向”,突出“质量、绩效、贡献”导向,从成果创新水平、转化应用绩效和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等方面进行全面准确考查,以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为着力点,提名我省在科学研究、研发攻关、成果转化中取得的重大标志性成果。

2.强化企业主体。聚焦我省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的企业、影响力较大的科技领军企业、“链主”企业等,主动调研、主动作为、加强指导,做好提名成果项目凝练。加大对开展高质量重大科技攻关成果、高效益转化应用科技成果的提名力度。

3.完善提名机制。各提名单位要完善提名遴选机制,提名前应当征求不少于5名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的意见,审核后择优提名。

4.规范审查机制。各单位单位和专家(以下简称“提名者”)应当建立科学规范的审查机制,对申报单位履行社会征信、申报人履行科研诚信情况,以及提名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等,加强前置审查。各提名者、申报人所在单位除了按规定对项目进行审查,同时还要把好申报人的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

5.按要求提名。

1)重大科技成就奖。每个提名者限提名1人。鼓励提名仍在一线、长期从事科技创新工作,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特别重大贡献的人员。正式提名前,提名者须与候选人所在单位沟通,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征求相关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围绕候选人政治、品行、作风、廉洁等情况出具审查意见函。

2)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原则上提名数量不限。

3)技术合作奖。提名数量不限,注重提名学术水平高、国际影响大,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且长期友好的境外人员(组织)。

4)省科学技术奖不接受涉及国防、国家安全等保密项目的提名。

二、提名项目(人?。┑幕咎跫?/span>

1.重大科技成就奖:被提名人原则上应为获国家科学技术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以上的第一完成人,具有新时代科学家精神、较高的学术地位与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特别重大贡献的人员。

2.自然科学奖:提供的主要论文(专著)应当于202451日前公开发表。代表作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篇,国内科技期刊论文应不少于1篇。所列论文(专著)署名第一单位(标号为1的单位)应为省内单位。完成人与完成单位必须在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作者和单位信息中有所体现。

3.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技术发明奖项目整体技术已实施应用一年以上(202451日之前应用),主要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的创新成果须在安徽落地转化。需要行政审批的项目,须提供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已获批一年以上的行政审批文件。

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整体技术已实施应用三年以上(202251日之前应用),主要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的创新成果须在安徽落地转化。需要行政审批的项目,须提供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已获批三年以上的行政审批文件。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相关行业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肥料、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等。审批时间应在202251日之前。论文不作为主要的评审依据??萍冀浇敝氐憬崩笠登M返闹卮蠊ス爻晒浞址⒒邮】蒲Ъ际踅痹谕贫笠党晌葱轮魈宓募だ偷枷蜃饔?。

4.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组织)应是在与安徽科学技术合作中对我省科学技术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的境外人员(组织)。生产、经营、招商引资、贸易往来等不在该奖范围之内。

5.外国人作为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被提名人的,须在中国国内单位连续工作不少于5年,每年在华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6.列入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并提交验收报告。

提名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医学类项目,凡未列入国家、?。ú浚?、市级科研项目的自选项目,需提交单位立项依据及结题验收报告。

提名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凡未共同承担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计划(基金)的、无共同知识产权的,必须提供项目整体应用前的有效合作证明材料,如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许可等)登记证明、资金到账凭证等客观佐证材料。

7.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8.2023年度经受理评审但未授奖的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项目不得以同样技术内容和材料再次提名2024年度省科技奖。

9.项目技术内容未获得过其他省部级及以上政府科技奖励。

10.正在申报国家级、其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11.项目完成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一完成单位须是安徽省内注册的单位。

12.提名材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数据、材料的,将记入安徽省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三、提名流程

1.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填写《安徽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需求表》(附件2),并于2025610下班前将电子版发送至2845918275@qq.com(命名要求:XX学院-科技奖提名表)。

2.通过提名需求申请的各提名项目完成人需在202566-27期间凭提名号登录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按照要求完成在线填写、提交。

3.各申报负责人需在202572日中午12点前将提名相关材料报送至信息楼608室,具体报送材料包括:(1)《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汇总表》(附件4);(2)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主件、附件应按可拆卸方式(如塑料抽杆夹、长尾铁夹)合订成册,A4规格纸张,打印方式单双面不限,竖向左侧装订,以“一、候选人基本情况”或“一、项目基本情况”作为首页,请勿另加封面。(备注:提名书主件的纸质版应为网上填写完成、提交提名后下载打印的水印版。提名书主件所填内容应与附件中各类佐证材料有相互对应的印证关系。)

联系人:郝梅梅 涂德梅       联系电话:5881015


附件1: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安徽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需求表.docx

附件3:2024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docx

附件4: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汇总表.docx


科研处

202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