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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5-04-28浏览次数:117

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及《铜陵学院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院办[2024]43号),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建设和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决定开展本学期中期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二级学院自查:2025年4月28日-5月13日

2.科研处抽查:2025年5月14日-5月17日

二、检查范围

全校科研实验室

、检查内容

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2025年)》(见附件1),结合自身实际,组织相关人员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自查。

1.用电安全。禁止在实验室内私拉插排;严禁在实验室内给电动自行车等充电;如涉及实验相关设备需充电时要有人值守,严禁整夜充电。

2.消防安全。检查实验室急救药箱物品是否过期;检查消防设施、应急喷淋、监控等是否正常;确保应急出口、逃生通道通畅。

3.危化品安全。是否存有危化品,如有,危险化学品购买是否存在违规;是否建立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废弃处置等台账。

4.室内卫生。实验室室内卫生及实验仪器设备管理情况。

5.材料规范。是否对实验室重要危险源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实验室日常管理登记本是否填写完整。       

四、工作要求

1.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2.各相关二级学院要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实验安全意识。各实验室负责人对进入实验室开展科研实验师生开展全面的安全教育,并将安全教育记入台账。五一假期前后要加强实验室安全的日常巡检。

3.请各相关二级学院予以重视,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于5月14日上午11:00前提交《铜陵学院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kyc@tlu.edu.cn,纸质版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科研处(综合信息楼603室)。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5884045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docx

附件2:  铜陵学院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xlsx

 

               科研处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