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15号)要求,临近期末,为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及时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保证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科研任务顺利开展,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学校决定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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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查内容
根据教育部《2024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等内容结合学??蒲惺笛槭沂导是榭?/span>进行检查,本次检查重点:
(一)2024年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及整改情况;
(二)科研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管理情况;
(三)特种设备管理的执行情况;
(四)科研实验室消防设施设置情况;
(五)科研实验室水、电安全管理的执行情况。
三、本次检查分自查、现场检查、整改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阶段(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3日)
各二级院(部)参照《2024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对实验室进行细致排查和先期整改,将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整改措施留存备查。
2.现场检查
根据检查重点,1月6日-9日学校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科研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反馈至实验室,提出整改意见,各科研实验室在期限内整改完毕。
3.隐患整改
各单位针对自查和学校检查反馈的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于2025年1月15日前将整改报告及附件2报学校科研处学科建设科(综合信息楼603室)。
联系人:王飞;联系电话:0562-5884045
科研处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