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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3-04-29浏览次数:1022

各有关单位:

近日,安徽省科技厅发布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请数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为项目负责人同年申请省基金项目限1项;

2)作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同年申请省基金项目合计限2项;

3)正在承担省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

2.申请人及其提出的项目申请,须符合文件相关规定

1)杰青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781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课题),且取得突出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成果。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杰青项目(含以前的省优秀青年科技基金项目),未曾获得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

2)优青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831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承担过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课题),且取得较好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成果。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杰青项目、优青项目,未曾获得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

3)青年项目申请人,男性应当是198811日以后出生的、女性应当是19851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面上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681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面上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2项。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杰青项目但未承担过面上项目的,可再申请并承担面上项目1次;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杰青项目且已承担过面上项目的,不得再次申请面上项目。

二、经费管理要求

根据《关于开展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皖科资〔202110号)《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皖财教〔2022134号)等相关要求,本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实施“包干制”,提交项目申报书和签订项目任务书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只需明确项目经费总额。

三、申报安排

(一)申请人登录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kjgl.ahinfo.org.cn/egrantweb/),按要求注册并开展申报工作。

(二)申请人注册并登陆后,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填写项目相关信息及报告正文,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附件材料按规定统一扫描成一个完整的PDF上传,附件全部材料合计总页数不超过40,其中包括不超过5个代表性成果,主要指:论文/论著、专利、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第三方评价等。

(三)申请人在系统下载打印申报材料(A4双面提交二级学院(部)二级学院(部)科研秘书审核,项目汇总表连同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统一送至科研处(图书馆831。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书面材料。

(四)项目系统从2023428日起开放申报填写,请相关人员做好准备,合理安排申报时间,尽量避开申报高峰期,避免临近系统关闭时集中上传,造成上传失败等情况导致错过申报。

(五)我校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523以便科研处开展审核,书面材料集中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530日,逾期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项目申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美美   电话:5881953    邮箱:127265@tlu.edu.cn


关于开展2023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关于开展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pdf

《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皖财教〔2022〕134号).pdf

2023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科研处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