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日,安徽省科技厅发布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请数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为项目负责人同年申请省基金项目限1项;
(2)作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同年申请省基金项目合计限2项;
(3)正在承担省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
2.申请人及其提出的项目申请,须符合文件相关规定
(1)杰青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课题),且取得突出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成果。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杰青项目(含以前的省优秀青年科技基金项目),未曾获得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
(2)优青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承担过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课题),且取得较好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成果。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杰青项目、优青项目,未曾获得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
(3)青年项目申请人,男性应当是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女性应当是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面上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面上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2项。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杰青项目但未承担过面上项目的,可再申请并承担面上项目1次;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杰青项目且已承担过面上项目的,不得再次申请面上项目。
二、经费管理要求
根据《关于开展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皖科资〔2021〕10号)《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皖财教〔2022〕134号)等相关要求,本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实施“包干制”,提交项目申报书和签订项目任务书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只需明确项目经费总额。
三、申报安排
(一)申请人登录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kjgl.ahinfo.org.cn/egrantweb/),按要求注册并开展申报工作。
(二)申请人注册并登陆后,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填写项目相关信息及报告正文,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附件材料按规定统一扫描成一个完整的PDF上传,附件全部材料合计总页数不超过40页,其中包括不超过5个代表性成果,主要指:论文/论著、专利、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第三方评价等。
(三)申请人在系统下载打印申报材料(A4双面)提交二级学院(部),二级学院(部)科研秘书审核,将项目汇总表连同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统一送至科研处(图书馆831)。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书面材料。
(四)项目系统从2023年4月28日起开放申报填写,请相关人员做好准备,合理安排申报时间,尽量避开申报高峰期,避免临近系统关闭时集中上传,造成上传失败等情况导致错过申报。
(五)我校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以便科研处开展审核,书面材料集中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项目申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美美 电话:5881953 邮箱:127265@tlu.edu.cn
关于开展2023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皖财教〔2022〕134号).pdf
科研处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