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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3-03-27浏览次数:401


各有关单位:

近日,教育部社科司发布了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1.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需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2.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二、申报条件

1.本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所高校限报2项

2.本专项任务项目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岗人员,包括院系级党组织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

3.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1、2022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6)申请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办法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按要求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统一寄送至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

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413

  联系人:张美美,电话:5881953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sinoss.net)

科研处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