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部:
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相关单位组织教师认真研读《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3〕1号)以及《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了解掌握2023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严格按照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相关事项要求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规章制度进行申报。
2.各申请者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更新个人信息后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填写《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添加人员模板》后,各学院汇总后于2023年2月15日前发科研处邮箱,科研处开通账号后,系统会发送帐号激活邮件至本人邮箱,请申请人尽快完成激活并完善信息,已有账户的老师无需重复开通。
3.为了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情况,请各单位于2023年2月15日前将本单位《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发科研处邮箱。
4.请各学院(部)继续邀请专家对申报书进行针对性辅导,各申请人对照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3)开展形式审查,且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通知通告,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认真打磨完善申报书。
5.学校集中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前。请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登录平台(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上传定稿版申请书。同时请各单位将定稿的《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6.各单位如需要科研处协调沟通相关事宜,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张美美;联系电话:5881953;
科研处邮箱:kyc@tlu.edu.cn
附件1: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添加人员模板.xls
附件4: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3〕1号)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8392.htm
附件5: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398/
附件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规章制度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5/
科研处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