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部门:
经研究报学校批准,对于未结项的横向项目和课题,限定于2021年6月30日以前结项结账,未按期结项,将予以撤项,剩余经费上交财务,结项的按照《铜陵学院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院办[2019]13号)执行。
对于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基金、省哲社规划、省自然基金、省社科创新、省社科普及、省高校自然(人文)等项目,请研究人员对照申报书和任务书,加紧研究,早日结项,对于未按时结项的,将按照相关主管部门制定的管理办法执行。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0年12月3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0-12-03浏览次数:912
各院部、各部门:
经研究报学校批准,对于未结项的横向项目和课题,限定于2021年6月30日以前结项结账,未按期结项,将予以撤项,剩余经费上交财务,结项的按照《铜陵学院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院办[2019]13号)执行。
对于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基金、省哲社规划、省自然基金、省社科创新、省社科普及、省高校自然(人文)等项目,请研究人员对照申报书和任务书,加紧研究,早日结项,对于未按时结项的,将按照相关主管部门制定的管理办法执行。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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