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安徽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19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增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进行申报。
一、增补范围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
二、增补条件
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增补条件按《安徽师范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校学位字〔2019〕12 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增补条件按附件中专业学位导师遴选条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送的材料清单
1.申请人需填写《安徽师范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安徽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以及《安徽师范大学增补学术学位硕导人员情况汇总表》《安徽师范大学增补专业学位硕导人员情况汇总表》 (见附件,以下简称“汇总表”),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汇总表一式一份,需同时提供电子版;
2.相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职称、身份证、获奖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项目批文、有关科研成果及其它证明材料扫描件即可)。
四、相关要求
1.学术学位导师可以申请兼任专业学位导师,专业学位导师也可以申请兼任学术学位导师;同一位导师最多只能同时在一个一级学位授权点和一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指导研究生。每位申报人一次只可申报一个导师岗位。
2.申请人填写申报材料时务必遵循实事求是原则,如实填写论文、论著、项目、获奖等的级别、排名、年限等信息。申请人要根据申请表格要求选择提交有代表性的成果,切勿堆砌材料,提交质量不高、不符合申请要求的成果。论文级别参 照附件《安徽师范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试行)》(校人字〔2016〕70 号)中的有关规定填写,被 SCI、 EI 或SSCI、A&HCI、CSSCI 收录论文请同时注明,校外申请者可咨询相关学院。
3.为保证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对于所填报的信息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级别等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本次申请资格。
4.校外导师资格申请表中,拟申请专业,按一级学科就可以了,专业学位可以具体到领域。
5.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务必于7月8日前报送科研处综合办公室(829室),电子版发送至kjc@tlu.edu.cn。逾期不予补办。
联系人:张美美
联系电话:5881953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0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