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规范我校科研项目的结项工作,经研究并报学校同意,我校省高校人文社科(自然)课题和校级科研项目,每年安排结项两次,分别为7月份和12月份,其他时间不再受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其他类科研项目,根据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结项。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