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有关科研机构: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科研机构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科研机构在推进我校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等工作中的作用,根据《铜陵学院科研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院发〔2007〕55号)、关于《铜陵学院科研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院发〔2009〕16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将对校级院(部)所合一科研机构进行适当增设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科研机构调整:依托院部、机构负责人等需要调整;
2.科研机构增设:结合研究需要,增设若干机构(原则上每个院部不超过1个)。
二、材料内容
需要调整科研机构依托院部或负责人的,由原科研机构提交书面申请,提出调整后的依托院部和调整后的科研机构负责人,并签字盖章;
需要增设科研机构的,需要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依托院部、机构负责人、前期研究成果、学术影响、社会评价、研究方向、建设目标、工作计划,由依托院部和拟任科研机构负责人签字盖章。
三、材料报送
各科研机构请于2019年5月22日前,将经审核确认的相关报告及支撑材料纸质版1式1份,报送图书馆833室。
联系人:崔磊,联系电话:5881953
附件1:《铜陵学院科研机构管理暂行办法》http://tlxyxb.tlu.edu.cn/s/49/t/387/90/2f/info36911.htm
附件2:关于《铜陵学院科研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院发[2009]16号)http://tlxyxb.tlu.edu.cn/s/49/t/387/90/2e/info36910.htm
附件:3:关于成立铜陵学院系(部)所合一科研机构的通知(院发[2019]19号)http://tlxyxb.tlu.edu.cn/s/49/t/387/p/10/c/2293/d/2378/list.htm
科研处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