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有关科研机构: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科研机构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科研机构在推进我校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等工作中的作用,根据《铜陵学院科研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院发[2007]55号)、关于《铜陵学院科研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院发[2009]16号)的要求,学校将对校级系(部)所合一科研机构进行建设考核,现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09年获批设立的11个校级系(部)所合一科研机构。
二、考核内容
请各科研机构根据建设期的实际情况,撰写本机构的建设工作总结,形成科研机构建设工作报告,主要应包括如下几个方面:承担科研项目情况;经费到账及使用情况;科研成果情况;学术交流情况;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机构管理创新点;建设工作的总体成效,面临的问题、不足以及今后建设目标与工作计划。
三、工作要求
1.明确专人负责。各依托部门及各科研机构要高度重视做好此项工作,对所挂靠科研机构报送的工作报告内容认真审核把关,并由依托部门负责人审定签字并盖章确认,确保按时上报工作报告及相关纸质版支撑材料。
2.确保内容规范。报送内容应据实报送,客观评价。科研处将组织对报告的内容进行审核,据此对校级系(部)所合一科研机构管理工作进行评价。
四、材料报送
各科研机构请于2019年3月22日前,将经审核确认的《校级系(部)所合一科研机构工作报告》及支撑材料纸质版1式1份,报送图书馆833室。
联系人:崔磊,联系电话:5881953
附件1:《铜陵学院科研机构管理暂行办法》http://tlxyxb.tlu.edu.cn/s/49/t/387/90/2f/info36911.htm
附件2:关于《铜陵学院科研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院发[2009]16号)http://tlxyxb.tlu.edu.cn/s/49/t/387/90/2e/info36910.htm
附件:3:关于成立铜陵学院系(部)所合一科研机构的通知(院发[2019]19号)http://tlxyxb.tlu.edu.cn/s/49/t/387/p/10/c/2293/d/2378/list.htm
科研处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