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单位、各指导教师:
为做好我校联合培养研究生(以下简称“联合培养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2018-2019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和2017-2018年度资助项目结项工作,根据《铜陵学院关于开展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管理办法(修订)》(附件1)的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2019年度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是由我校教师独立指导或由我校教师作为第一导师指导、具备一定的理论基础和研究能力的2017级联合培养研究生。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人须在我校导师的指导下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
2.每个申报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鼓励申报人根据实际情况组建跨学科专业的项目组、开展协同创新研究。每项立项项目资助经费3000元。
3.申报人须提交项目申请书、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须经与我校签订联合培养协议的高校(单位)相关学院(部门)盖章和铜陵学院导师签名。
4.申报时间为2018年9月15日至10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2017-2018年度项目结项
(一)时间要求
2017-2018年度立项的联合培养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办理结项手续。
(二)结项材料
项目负责人须提交《铜陵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项审批表》(见附件4)和相应的研究成果(1式2份)。成果形式为论文、论著的,应标有“××大学与铜陵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已发表的论文需提供封面、目录、正文、版权页等复印件或从中国学术期刊网上下载相应的PDF文档。
本次不能结项的,项目负责人须填写《铜陵学院科研项目事项变更申请表》(见附件5),申请撤项或延期。
项目结项后,项目负责人须将经我校导师签字的项目研究支出票据提交科研处,并提供本人银行卡号、开户行信息(见附件6),由科研处按照《铜陵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统一办理经费报销手续。
三、其它事项
相关材料纸质版报送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翠湖四路1335号铜陵学院科研处;电子版请发送至:kjc@tlu.edu.cn。
联系人:凌群英电话:0562-5881953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8年9月10日
附件1:关于印发《铜陵学院关于开展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附件2:铜陵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铜陵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