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促进学校规范和加强学校学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术委员会”)建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保障学术委员会在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作用,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及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铜陵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及《铜陵学院学术委员会组成与遴选办法》,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组织讨论,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加盖单位公章于2016年4月21日前报送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发科研处邮箱:kjc@tlu.edu.cn。
科研处